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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,繼覃塘區、港北區、港南區實施契稅補貼之后,桂平市也跟上了新建商品房住房契稅補貼政策的步伐!
一、實施時間、補貼對象及標準
對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在桂平市轄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,進行合同網簽及備案,按程序依法向稅務部門繳納契稅的,可享受已繳納契稅100%的補貼。
二、補貼方式
購房補貼按先征后補的原則,即購房人簽訂購房合同并備案,按程序依法向稅務部門繳納契稅后,即可申領購房補貼,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承擔。購房人在申請期限內未繳納契稅的,不能享受此補貼政策。
三、補貼申領需提供的材料
購房人申請契稅補貼須提供申請人身份證、購房合同、完稅憑證、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(驗原件收復印件)以及桂平市購買新建商品房契稅補貼申請表。購房合同日期需在本方案實施期限內(即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24時止);合同備案證明和已繳契稅憑證日期需在2022年10月15日前。
以上申請材料需在2022年10月16日前提交,超過提交期限的不再受理。所有申請補貼的材料需核對原件,并提供復印件一份。
四、補貼辦理流程
(一)按程序向稅務部門繳納契稅。
(二)到桂平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住房保障中心窗口提出申請,并提供申請契稅補貼相關材料。
(三)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住房保障中心審核后逐月匯總,統一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劃撥契稅補貼,并發放到位。
五、退房退補有關規定
已領取財政購房契稅補貼的,如要辦理退房、退稅手續,必須先退回已領取的財政購房契稅補貼,才能憑財政部門的相關證明辦理退房、退稅手續。
六、其他
本方案中“新建商品住房”不包括經濟適用房、房改房、限價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、政策性住房、二手房。